(2013年1月版)
1、 加盟金:
合同签订之前,一次性交纳加盟金 30 万元签订合同后,无论合同以何种形式结束均不予返还。
2、 保证金:
合同签订之前,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20 万元,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,则合同期满予以返还。
3、 特许经营权益费:(合作第一年全部免费)
原则上按店月销售收入的3%提取,按月缴纳;
但每年缴纳的费用不低于下列金额:
20万元/年 自试营业之日起计算,按月缴纳,店铺营业面积 1200 - 2300 平方米 或建筑面积 1500 - 3000 平方米;
30万元/年 自试营业之日起计算,按月缴纳,店铺营业面积 2300 - 3000 平方米或 建筑面积 3000 - 4000 平方米;
40万元/年 自试营业之日起计算,按月缴纳,店铺营业面积 3000 - 3700 平方米或 建筑面积 4000 - 5000 平方米;
50万元/年 自试营业之日起计算,按月缴纳,店铺营业面积 3700 - 4500 平方米或 建筑面积 5000 - 6000 平方米;
60万元/年 自试营业之日起计算,按月缴纳,店铺营业面积 4500 平方米以上 或 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。
备注: 每期合同期限3年,期满续签合同时不再收取加盟金,新合同期内特许经营权益费在原合同基础上环比递增25%,增长后的特许经营费不高于特许店销售收入的3%。
我们的联系方式:
联系部门:北京一品谭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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